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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参与人员需要二次变更,是否可以变更?
发布时间:2025-07-16
来源信息:省科学技术厅
根据《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若干意见》(黔党办发〔2020〕2号)第八条“放宽项目和经费管理权。……科研项目实施期间,科研人员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考核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向、技术路线,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按规定自主组建团队,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及时报项目主管部门或管理专业机构备案。”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主要参与人变更,应满足项目申报中承诺的科研人员配备条件,认真评估主要参与人变更的理由和对项目实施的影响,经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签字确认,项目承担单位审核通过后,可按规定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