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329号),为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合作类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包括“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两类。
(一)“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本批次重点专项设立13个指南方向(具体支持领域方向见附件申报指南),支持与古巴、新西兰、日本(RIKEN)、越南、以色列、比利时(瓦隆)、马耳他、欧盟、芬兰、波兰、塔吉克斯坦等17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拟支持项目数约108个,项目不下设课题。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本批次重点专项主要支持内地与香港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由科技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及科技局共同支持,共同征集,各自出资,围绕生物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等领域拟支持20-25个项目。每个项目执行期为2年。
二、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预申报书,并在2022年6月30日16:00前提交至省科技厅(推荐部门),逾期未提交将不予审核推荐。项目申报要求请见附件。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如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及时通知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有关通知动态,保持通讯畅通。
2.组织推荐。省科技厅按照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核,在2022年7月7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审核推荐至科技部。
联系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任圆
联系电话:0851-85810900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2022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