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科技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积极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科技创新服务型政府。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通过厅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在线学法、培训等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运用门户网站普法专栏等栏目,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会研究通过《省科技厅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论述的具体措施》,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作为首要任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推进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实施办法
(一)组织保障。调整省科技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和其它厅领导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安排法治建设专项经费29.5万元。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等制度,将依法行政作为厅机关各处室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制度保障。组织修订《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对科技厅权力和责任事项的运行进行制度规范。落实《省科技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在厅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评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事务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规范科研失信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营造良好科研创新生态,制定《贵州省科技管理部门科研失信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指引》,明确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与步骤。
(三)执法监督。加强厅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明确具有相关资质的同志充实到厅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机构;2022年通过公务员遴选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充实到机关,达到规定人数要求。对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方面行政执法的人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相关执法干部已参加培训并申领行政执法证。
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省科技厅“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围绕《宪法》《科学技术进步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拟制省科技厅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经厅党组研究并报省普法办审核通过后,在厅门户网站公布。以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重点集中宣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按照科技部的统一部署,通过培训和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动漫小视频等方式,对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等科技领域的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宣传,增强科技系统法治意识。开展“黔微普法”线上学法活动,将学习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2022年干部职工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
四、践行在执法中普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国家规定配齐行政执法记录仪或者音像记录设备,强化法制审核人员资格和责任,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岗位人员须具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把向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程序中。
五、推进科技领域立法
组织由法律顾问团队参与的工作组,对照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结合贵州实际,开展《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工作的前期研究。同时,积极主动与省司法厅、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沟通对接,申请将《科技进步条例》《科普条例》《科技资金投入管理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列入2023-2027年立法/修订的规划/计划,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成果转化法治环境。
六、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
在出台《贵州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贵州省科技管理部门科研失信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指引》《贵州省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等文件前,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制定《省科技厅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其中明确公职律师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保障公职律师的权力义务。明确公职律师2名,聘请3家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洽谈重大合作项目等工作中均征求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意见,并采纳其提出的合理意见。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近5年来已为厅提供法律咨询与合法性审查300余次。
七、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中心组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各处室负责人年度述职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将学习党内法规列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建立学法考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学习宪法、民法典和科技进步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省法宣办要求,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对处室的年度目标考核。明确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副厅长为新闻发言人,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重点推进科技项目立项评审等信息公开。编制省科技厅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将行政职权相关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建设科技政策超市,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等,依法予以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九、推进民法典实施
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将民法典和省科技厅主要职能职责相结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领会技术合同、技术成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许可、技术转让等与科技相关的民法典知识。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科技工作。
十、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存在问题整改
针对省科技厅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等方面存在问题,制定了“组织编写法治案例,通过案例分析,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法治思维和意识”等11条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