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 ||||||||
序号 | 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依据 | 承办机构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
1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第30、32、34、37、38、39、40、42、44、61条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93项 | 《国家外国专家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 | 科技人才处(外国专家处) | ||
2 | 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第30、32、34、37、38、39、40、42、44、61条 |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10月31日国务院批准 1988年11月14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1.《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1997〕593号) 2.《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 |
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 | ||
3 | 对违反实验动物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第17、42、43、44、55、57、58、59、61、63、72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77条 |
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 | ||||
4 | 对从事国家禁止的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第17、42、43、44、55、57、58、59、61、63、72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74条 |
科技安全处 | ||||
5 | 贵州省科学技术奖 | 行政奖励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265号公布,根据国务院令第396号、第638号、第731号三次修订)第25条 |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 ||||
备注: 1.执法依据要列明法律、法规、规章等全称,发布及最后一次修订的时间、文号以及具体条款,执法依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要全部罗列。 2.已委托的执法事项,应保留在委托部门的执法事项目录中,在“承办机构”栏中注明“委托XX单位行使”;对于以受委托形式承接的执法事项,列入受委托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承办机构”栏中注明“受XX单位委托行使”。 3.承办机构指本部门具体执法处(科、室)的全称,要与本部门权责清单、机构编制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