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为有效落实国家、省有关科研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良好科研创新环境,黔东南州“三着力”推进科研诚信建设。
一是着力强化制度建设。出台《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州级项目指南、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明确将科研失信行为纳入科研惩戒范畴,结合科技项目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失信行为,形成《黔东南州科学研究失信记录清单》,促成风清气正的科研形象,提高科研积极性。
二是着力压实主体责任。下发《黔东南州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通知》要求县市科技部门及科技项目承担单位,严格落实《贵州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促进本辖区、本单位建立科研活动监管机制,将科研诚信要求融入科研活动管理全过程。在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指南中明确科研失信限制事项,存在诚信问题的单位、个人,不得申报,同时在申报过程中实行承诺制。
三是着力推进部门联动。在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决策及省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推荐中,强化科技、发展改革、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多部门的联动,对纳入州级科研诚信管理失信记录清单、涉及严重失信或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进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