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由科技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11月16—21日在深圳举办。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更好地展示推介我省科技创新发展成就和高新技术成果,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更多参与对外交流合作。同时,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利用“高交会”平台加强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组织贵州代表团参加本届“高交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本届“高交会”贵州代表团的组织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贵阳市人民政府协助。
为做好本届“高交会”贵州代表团的组织筹备工作,省科技厅委托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承办。
二、参会参展对象与内容
1、参会参展对象:我省各市(州)、县(区、特区)科技主管部门,省内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省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内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均可报名参会参展;
2、参会参展内容: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在高新技术领域代表贵州科技创新能力和高新技术发展水平的技术成果和项目进行展示推介,重点突出“五个
有关第十五届“高交会”详情请登录“高交会”官方网站www.chtf.com了解。
三、参会参展费用
1、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参会参展单位,参会参展证件办理费用由省财政专项经费全额补贴,不对各参会参展单位收费;
2、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参展单位,展位费用及展位特装费用由省财政专项经费全额补贴,不对各参展单位收费;
3、参会参展单位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会参展要求
1、拟参会参展单位请认真填写参会回执表、参展项目表、招商项目征集表(附后),于10月28日前报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参展项目表和招商项目征集表以电子文档形式电邮,以便编印贵州代表团宣传册及在“高交会”会刊和项目平台上发布);
2、拟参展单位请于10月30日前将用于制作展板的图片素材、500字以内文字介绍资料报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3、参会回执表、参展项目表、招商项目征集表电子版请登录省科技厅网站(kjt.guizhou.gov.cn)通知通告栏下载;
4、11月14、15日参会参展人员在深圳报到,报到方式和地点由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另行发文通知。
五、联系方式
地址: 贵阳市科学路16号(省科技厅院内小二楼)
邮编: 550002
联系电话: 0851-5250008 0851-5833085
传真: 0851-5833085
电邮: guizhoukejikaifa@126.com
联系人: 徐林林(13984191726)
高 宇(15519037037)
周微粒(13984849864)
附件:
1、参会回执表.doc
2、参展项目表.doc
3、招商项目征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