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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科通〔2020〕63号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我厅制定了《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并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doc
2020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