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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做好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支持单位的后补助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将2021年度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的项目清单和立项截图加盖公章后与项目清单电子版一并报省科技厅,于10月22日前反馈至邮箱:3555718743@qq.com。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对未能如期完成报送的单位,省科技厅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叶红 谢梅
联系电话:0851-85556847
附件: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清单(样表).xlsx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