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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全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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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科通〔2023〕9号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科协,省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科普基地: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加强全省科普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树立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函才〔2023〕65号)文件精神,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决定2023年继续举办全省科技活动周。为切实做好科技活动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主题及主要内容

(一)时间

2023年5月20—31日。

(二)主题

热爱科学 崇尚科学

(三)主要内容

1.突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战略思想,以及对科技创新的战略擘画,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要以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新时代十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取得的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内容。

2.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全省科技活动周广泛宣传《意见》精神和内涵,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化协同、数字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的新时代科普生态。

3.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弘扬科学家精神融入各类科技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家精神的宣传报道,强化传播效果、扩大传播范围。要积极呼吁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科普活动。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科协要共同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用好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学风传承工作室、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等阵地,不断强化面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服务举措。

4.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特色科技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统筹、预先部署,支持和动员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科普活动,同步组织开展金融科技周、农业科技周、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周、职业教育活动周、公众科学日、气象科技周、林草科技周、交通运输科技周等活动。要广泛开展面向基层的特色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服务活动。要重点面向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不断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

二、活动安排

(一)主场启动仪式及线下科普宣传活动

5月20日在贵阳市举办全省科技活动周主场启动式。届时将邀请省领导出席,组织有关部门、科学家、学生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

(二)主场科技成果展示活动

主场科技成果展示活动将围绕我省“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聚焦科技创新六大战略行动、科技应用十件大事和科技创新十大成果,通过图片等形式,对我省系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进行展示。

(三)配套系列活动

全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组织全国科普微视频贵州省优秀作品推荐、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贵州省作品推荐、科研机构、大学和科普基地开放活动、全国科普讲解员大赛贵州省预选赛、贵州省第七届科学实验展演汇演赛、“科技文化卫生服务团”乡村服务活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知识宣讲活动、FAST研学活动等重大科普示范活动。

各部门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军营)”等活动。部队组织举办“军营开放”等活动。各地方同步举办具有区域优势和特点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区各部门要紧扣主题,把举办全省科技活动周作为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意见》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要充分发挥各地方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将全省科技活动周与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一体设计,做到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针对公众实际需求,在活动举办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二)增进联动,加强宣传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调动相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要切实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不断强化科技活动周传播效果。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各类活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四、资料收集

(一)活动资料收集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省各有关单位填写《特色科技活动备案表》(附件1)、《主场线下科普宣传活动项目备案表》(附件2)、《 “科技文化卫生服务团”乡村服务活动项目备案表》(附件3)、《科研机构、大学和科普基地开放活动备案表》(附件4),于5月8日前将上述表格及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外国专家处(科技人才处)。

(二)做好工作总结

各部门要认真制订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开展好重大示范活动。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6月15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2023年全省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5)、影像资料、媒体报道资料(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等资料打包报送省科技厅外国专家处(科技人才处)。各市(州)科技活动开展情况,由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科协组织形成总结材料统一报送。

五、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外国专家处(科技人才处)

联系人:乔笛、陈百操

电  话:13765144108

邮  箱:106801634 @qq.com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科学路16号

2.省委宣传部宣教处

联系人:王欢喜

电  话: 13027880968

3.省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 刘兵

电  话: 18008500721

附件1:特色科技活动备案表.docx

附件2:主场线下科普宣传活动项目备案表.docx    

    附件3:“科技文化卫生服务团”乡村服务活动项目备案表.docx   

    附件4:科研机构、大学和科普基地开放活动备案表.docx  

    附件5:2023年全省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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