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5〕4号)要求,因部分公示项目信息调整,现将调整后项目信息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8—22日,公示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个人提出的,须亲笔签署真实姓名、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我厅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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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贵州省拟提名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补充公示内容.xlsx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