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省科技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30 10:32 字体:[]

各有关单位:

经清理,决定对《贵州省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废止文件如下:

一、《贵州省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科通〔2007〕114号)

二、《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强科技创新加快科技进步奖励补助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黔科通〔2012〕114号)

三、《关于印发<贵州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黔科通〔2014〕154号)

四、《关于印发<贵州省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联合评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科通〔2016〕155号)

五、《关于印发<贵州省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科通〔2019〕66号)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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