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62号提案的答复(黔科提复字〔2021〕65号 )

省科技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62号提案的答复(黔科提复字〔2021〕65号 )

发布时间: 2021-07-26 17:43 字体:[]

省科技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1062号提案的答复

黔科提复字〔2021〕65号

许荣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向贫困地区技术转移政策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提高,市场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科技型创新企业蓬勃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从2016年的22.39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249.12亿元,年增长82.6%。共建设技术转移机构8家(国家级2家),设立技术合同登记站11个,实现技术合同登记站市(州)全覆盖,登记人员总数达42人,累计培育技术经理人1030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获批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二是多措并举支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项目化的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十三五”期间,聚焦十大工业产业、十二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立项支持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项目716项,立项经费51263.9万元。以创新券的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为解决企业产学研合作创新需求,采取普惠方式向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对企业与科技创新服务单位市场化约定的创新行为进行资助,降低企业研发成本,2015-2020年,全省共发放23期科技创新券,800多家企业获得券额1.7亿元,兑现总金额达6518.05万元。以市场化的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贵州省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企业申报股权投资专项,以市场化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支持黔东南州技术转移有关情况

“十三五”期间,共立项支持黔东南州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78项,立项经费18118万元,其中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项目74项,立项经费5005万元;2019年-2020年,向黔东南州24家企业共发放科技创新券金额472万元,已兑现总金额达275.5万元,助力企业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产学研合作。

二、关于“加大对贫困地区尤其像黔东南这样少数民族地区技术转移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将先进实用技术、新产品引进等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落实建设”的建议

一是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券政策。加大力度做好科技创新券政策宣讲,支持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或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服务或技术咨询合同,并依据所订立的技术合同申领创新券,技术合同履行完毕后,凭技术合同登记凭证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支撑材料向省科技厅申请创新券兑现,一次性给予资金后补助。二是选派科技特派员。今年上半年,省科技厅完成了2572名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其中向黔东南地区共计选派331名,重点围绕脱贫村产业发展,为市场主体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科技服务。三是凝练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可根据发布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重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支持黔东南地区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凝练申报重大科技成果项目。四是继续支持剑河县产业发展及乡村振兴。剑河县是省科技厅对口帮扶地区,省科技厅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十件民生实事”部署和“四个不摘”的要求,继续加大力度巩固其脱贫攻坚成果,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关于“打通财政、人社、纪检等部门,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人才评价机制等,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更多的自主权和收益,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建议

一是抓好相关政策落实。2017年,为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维护科技成果转化各方合法权益,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了《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17〕41号);2019年,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省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印发了《贵州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黔科领发〔2019〕2号);2020年,省科技厅印发了《关于印发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的通知》(黔科通〔2020〕63号),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技术转移机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经费支持。二是关于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人才评价机制,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自主权和收益等方面,省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职称系列改革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相关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修订工作的函》(黔人社函〔2019〕316号)中提出,“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进一步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评价力度。2020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科技厅完成了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将科技人才进行了分类,根据其工作特点,分别制定了评价标准,细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职称评定的标准,为进一步科学、客观评价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我省已建立了全省统一、规范的职称评审机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黔人社通〔2020〕159号),通过落实高层次人才科研奖励政策来激励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事业单位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贡献人员给予的现金奖励和政府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科研人员的绩效奖励以及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等以市场方式取得的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从科研经费结余中提取70%以上奖励科研人员的部分,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但不作为核定第二年绩效工资的基数。

四、关于“针对东西部发展差距,权衡省内发展不平衡,实施技术转移帮扶,积极从东部发展地区开展技术合作,引进先进科技成果,优先落地欠发展地区,同时在省内科研资源相对强的贵阳、遵义、安顺等与黔东南、毕节等地建立技术转移帮扶机制,积极促进地区平衡发展”的建议

一是将科技成果引进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助力黔东南高新区围绕主导产业和首位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产业调研分析、企业体检,绘制高新区产业链图谱,赴广东、上海等地开展精准招商,引进先进科技成果。结合“千企面对面”科技服务活动,深入调研企业技术需求,纳入项目申报指南。支持黔东南高新区组织企业申报科技研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二是建立完善全省技术转移体系。依托省技术转移中心开发贵州技术市场平台,平台开发完成后,将围绕高新区开展技术服务和调研,逐步构建“1+N”技术转移体系,实现省内科技创新资源的互联共享。加强对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科技园、凯里学院大学科技园建设指导,围绕科技园发展定位,以优势学科为核心,打造专业性的创业团队,推动学校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支持黔东南围绕地方民族特色文化,建设专业孵化器和专业化众创空间。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周阳;联系电话:1881885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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