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016号提案的答复

省科技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0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7-25 15:24 字体:[]

省科技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4016号提案的答复

黔科提复字〔2022〕49号 

九三学社贵州省委员会:

《关于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结合省科技厅职能职责,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县级科技特派员工作小组的建议

2022年,全省选派2000名省市级科技特派员赴基层开展科技服务,采取“一县一团”方式,由县级党委统筹组建82个科技特派团。为更好地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科技特派团实行“双团长”负责制,行政团长由县(市、区)党委副书记担任,技术团长从科技特派员中选任;并由各县(市、区)分别建立了由党委组织部门牵头,科技、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相关单位以及个乡镇参与的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管理部门,每半年召开1次推进会议。县里还以“一业一队”的方式组建若干工作队,驻点到乡镇精准指导产业发展,每个工作队明确1名科技特派员担任队长,具体负责联络管理工作。

二、关于建立科技特派员人才库的建议

省科技厅将科技特派员人才库建设作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基础和保障。2022年,按照个人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已组建5000余人的科技特派员人才队伍,专业领域涉及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产业,基本涵盖了我省重点产业。省科技厅还鼓励省外高校院所和省内企业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纳入科技特派员选派队伍,目前已有400余人入库。在此基础上,省科技厅正着手搭建面向科技特派员、企业、科技园区、高校院所、种养殖大户,集咨询、信息发布、成果展示、经验交流、专家人才库等为一体的科技特派员公共服务平台,引导供需双方高效对接,指导科技特派员为农业企业和农民提供精准服务。

三、关于完善科技特派员激励机制的建议

5月26日,省科技厅牵头起草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贵州省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函〔2022〕19号),文件为我省科技特派员提供了以下保障。

一是保障基本权益。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行政关系及其职务(职级)、职称、工资(离退休金)、奖金等待遇保持不变,享受正常调资和职称评定,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相关单位在职称评聘、提拔重用、评奖评优时,对持续两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科技特派员优先考虑。

二是落实经费保障。省科技厅通过国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专项资金和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省级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工作经费4万元。2万元用于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的生活补助、交通差旅补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2万元用于开展创新创业服务示范点(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必要的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等。

三是健全扶持政策。省科技厅在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对项目实施地在农村的科技特派员涉农项目,科技特派员可以选派到项目实施地所在县(市、区)开展服务。支持事业单位科技特派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离岗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到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取得报酬或奖励。鼓励科技特派员带技术、带项目,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转化科技成果。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深入贯彻《贵州省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配套、大力宣传引导,精准结对选派科技特派员,为乡村振兴提供科技人才保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由党委组织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牵头,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体制机制。

二是出台配套政策。配套《贵州省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牵头制定《贵州省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办法》《贵州省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管理细则》,充分调动广大科技特派员工作积极性。

三是大力宣传引导。定期推出《贵州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动态》,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作用,拓宽传播渠道,营造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的浓厚氛围,推动各地各部门大力宣传科技特派员的典型事迹和奉献精神。

2022年6月21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顾勇;联系电话:1819852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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