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178号提案的答复

省科技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17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8-24 15:29 字体:[]

省科技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178号提案的答复

黔科提复字〔2022〕65号

肖升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高新技术企业审批批次及培育引导提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也是我省科技工作关注的重点。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明确政协提案办理的领衔厅领导、具体办理处室及相关要求。省科技厅廖飞厅长、杨松副厅长分别召开专题会,学习研究您提出的《关于增加高新技术企业审批批次及培育引导提升的建议》,您提出的提案由高新技术处具体牵头办理。现就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是国家对省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我省从2013年开始启动高企培育工作以来,每年组织一批次高企申请及认定评审工作。“十三五”期间,我省高企数量获得快速增长,2021年底达到1863家,是2015年的五倍。虽然纵向上增长速度明显;但横向上与外省市仍有较大差距,如:截止2021年底,北京27000家、深圳21045家、云南省2055家、四川省10247家。

近年来,为全面提升认定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我省高企认定管理机构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一是优化流程。合理安排高企认定管理各项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推行全流程线上办理。同时,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时限延长至45天。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在科技厅门户网站开设专栏,组织开展高企认定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线上培训,2021年全省1000余家企业参与了线上培训。减免企业所得税额从2015年1.83亿元提高到2020年7.56亿元,年增长率达110.52%(2021年汇算清缴申报尚未结束,暂提供2020年汇缴数据),减税降费政策红利释放成效显著,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自2017年开始,我省连续5年开展了“千企面对面”科技服务活动,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全覆盖走访,解读政策,定向推送科技成果,解决企业现实技术需求。利用各种线上线下平台组织开展高企政策宣讲,推动相关部门完善高企配套政策和优惠措施,加大资源配置力度。三是建立反馈机制。在高企认定评审的各环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及时给申报企业反馈受理情况、评审结果及未通过认定原因。在2021年的评审中,引入信息化手段,专家直接在电脑终端独立打分,系统自动生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后再分别打印由专家签字确认。四是建立后补助机制。参照《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相关规定,对通过认定的高企给予经费资助。

二、工作难点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新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一是申报评审时间紧张。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年度纳税申报表,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于每年5月31日截止,故近两年我省高企申报资料受理时间为6月1日-7月15日,受理结束后,待省注协反馈财务专审报告备案情况后,立即组织专家评审,并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在每年11月底时间截点前,按程序将推荐认定名单报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备案。二是申报企业数量多。2021年度共受理高企申报企业1587家。根据申报领域,共分为10组,按照技术和财务分开评审的方式,于2020年8月底-9月初进行专家初评,9月中下旬组织专家对初评通过的企业按照10%左右的比例进行实地核查。10月中上旬根据评审情况,组织省高企认定办讨论,对申报企业进行信息反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适时增加高企推荐认定批次。调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高企培育库功能,动态更新培育库企业数据,掌握各市(州)拟申报高企的动态数据,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增加年度高企推荐认定批次。

2.完善评审专家培训工作机制。对高企评审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全面评估专家对国家科技、经济、产业政策以及高企认定规定等相关内容的了解情况,择优遴选一批职业道德良好、专业素质过硬、专业结构合理的技术和财务专家进入专家库。强化专家全面把握执行高企认定条件标准的能力。坚持认定评审事前培训,强调专家工作纪律和评审工作质量,强化专家参与高企认定评审的工作责任。

3.进一步优化信息反馈机制。广泛征集申报企业及相关部门意见,在现有反馈机制的基础上,加大和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沟通协调,争取提高省级管理部门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工作权限。力争在高企认定评审的各环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更加及时给申报企业反馈受理情况、评审结果及未通过认定原因。适时增加面对面沟通环节。

4.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认定管理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明确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的分工,共同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定期分析、研究问题,严格认定标准,规范流程、完善制度。加强宣传培训,扩大知情面。让更多的企业了解有关申报和优惠、鼓励政策,扩大知情面,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企业及时把握高新技术企业内涵、认定标准、评价依据和材料准备的具体内容,使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能尽快申报。

5.强化省科技、省财政、省税务联席会协同机制。充分发挥省认定办成员单位的作用,适时增加每年高企推荐认定批次,进一步优化评审流程,逐步加大实地核查比例。对符合国家高新技术领域要求、技术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科技企业,提供精准政策宣传和辅导。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早日跨入高新技术企业的行列。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吴莹;联系电话:0851-8582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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