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和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也是我省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明确政协提案办理的领衔厅领导、具体办理处室及相关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学习研究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建议》。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机制”的建议
一是建立和完善容错机制。在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法规及措施中已明确建立,如《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提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依法确定交易价格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贵州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黔科领发〔2019〕2号)明确“对投资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股权投资,建立‘先行先试,鼓励创新,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对依法履行程序后的投资决策予以免责”。《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黔府发〔2022〕8号)提出“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用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资,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关于深入实施六大重大科技战略行动的通知》(黔委厅字〔2023〕13号)明确“对重大科技项目给予更大的风险容忍度,突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标志性成果取得以及社会效益评价”。
二是创新项目立项方式,实行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科技成果产出。聚焦我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提炼重大科学和技术问题,省科技厅在全国率先推出技术榜单,“揭榜挂帅”成为构建开放式创新体系、弥补自身科技资源短板的“锦囊计”。“揭榜挂帅”的典型经验做法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三是树立正确的科技评价导向。2020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若干意见》,为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充分释放创新创造活力,明确“对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贵州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工作的科研人员,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加大成果转移转化、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把科技成果转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作为科研人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黔科通〔2022〕43号),明确将构建科技成果评价分类指标体系,强化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选择在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成果分类评价改革试点。
四是建设贵州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省科技厅依托贵州省技术转移中心建设了“贵州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平台建有需求库、成果库、人才库、(双创)项目库,汇聚省内外创新资源,可实现线上供需智能匹配,2023年科技成果普查首批筛选的311项成果,通过平台进行了发布。目前,平台已累计注册入库技术经纪人38名,累计收录技术专家5488名,其中科技专员261名,收录各类科技成果28919项,企业技术需求信息7391项,收录创新政策6609条。
二、关于“搭建专业化服务机制”的建议
一是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全省获得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共20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6家、市级12家。全省大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均内设有专门负责成果转化的机构或办公室。2022年,省科技厅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立项支持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医科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阳学院等5所高校依托大学科技园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积极开展技术转移人才能力等级培训,建立多维度、定制化人才培育服务,建立了以技术经纪人培训为核心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省内技术转移机构、高校院所、双创孵化机构、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十三五”以来,全省已累计培训技术经纪人1223人次。
二是以科技创新券支持企业产学研合作。为解决企业产学研合作创新需求,2015年在全国率先以省级层面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目前,已发放科技创新券23期,券额共计1.7亿元,支持800多家企业向高校院所购买技术成果或创新服务,400多家企业已完成兑现,兑现总金额超过7000万元。
三是逐步壮大创业导师队伍。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有省级以上创业孵化载体136家,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49家(国家级12家)、众创空间73家(国家备案23家)、大学科技园14家(国家级2家)。根据火炬统计数据,2022年,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导师数量达到381名,贵州省“两项指数”中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指标“平均每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导师人数”,在全国位次较2021年上升了两位。
三、关于“完善市场化配置机制”的建议
一是建立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信息化平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建设了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助力优化融资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更好融资发展,2022年,平台正式在全省推广运行。截至2023年3月,平台注册企业10.7万余家,覆盖全省88个县(市、区),32个重点产业,发布融资需求12910笔、282.2亿元,已办理融资7558笔、授信金额142.73亿元,为企业融资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是持续推动科技金融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2022年,省科技厅累计调研征集企业融资需求两批次78家,其中向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推送30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再贷款需求。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推送科技金融服务企业重点项目库项目892项。推动工商银行、贵阳农商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积极参与贵阳国家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试点,对接企业创新评价体系建设,共为18家科技型企业融资9000万元。与农业银行共建农科贷风险资金池,注入风险资金500万元,与五家合作银行共建的科技风险资金规模达到2500万元,带动科技贷款投放1.8亿元,合作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7.8亿元。强化创新创业大赛后续服务,省科技厅每年组织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贵州赛区优秀双创项目投融资对接会,邀请省内外企业家、投融资机构与参赛企业现场对接交流,通过嫁接金融机构为企业赋能。
四、关于“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协同力”的建议
一是着力推进市场监管系统技术机构建设。围绕我省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市场监管需要,目前在贵阳、遵义、六盘水等地依托市场监管所属技术机构相继建成了酒类及加工食品、低压电器产品、煤炭清洁转化产品等国家级质检中心10个、省级检验检测中心32个。检验检测范围已覆盖食品、机电、化工矿产品、金属材料、轻工等特色产业,有力促进行业质量技术提升。
二是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系统技术机构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按照《贵州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国家质检中心等相关技术机构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各相关机构已搭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省级共享信息服务平台,并在“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开放仪器共享,公开大型科研、检测仪器设备信息,以非营利方式开放共享实验室环境设施和仪器装备,客户可通过网络申请大型设备的共享服务,促进了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三是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黔党办发〔2023〕1号),提出从省(境)外引进百名以上领军人才、千名以上拔尖人才、万名以上优秀人才,对引进人才给予住房保障、团队建设、科技项目、岗位聘用、人才激励方面的支持,对引进后作出贡献的,给予一定奖励。省科技厅印发的《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通知》提出“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需要和实际向用人单位充分授权,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实行不同于一般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对科技人员实行不同于行政干部的管理方式”等措施。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实施,加强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高校、科研院所细化和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评价相关政策,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与转化活力,不断推进科技成果评价的社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
2023年6月30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周阳,联系方式:0851-85815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