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和《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相关规定,省科技厅受理了贵州金桥药业有限公司、贵州康诺实验动物养殖有限公司的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注销申请事项,经审查后符合法定条件。现将2025年度贵州省实验动物第四批行政许可事项公告如下:
对以下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决定实验动物许可证注销。向许可人送达相应的《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收回相应许可证。请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请有关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并协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注销实验动物许可证
1.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黔)2021-0008。
单位名称:贵州金桥药业有限公司
2.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号:SCXK(贵)2023-0001。
单位名称:贵州康诺实验动物养殖有限公司
请相关单位自觉遵守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使用已注销的许可证开展实验动物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