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科技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高质量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贡献。
一、围绕“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深化科技重点工作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科技决策公开
1.主动公开“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及相关科技工作发展计划,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工作。
2. 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重要决策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围绕“四新”抓“四化”,大力推进科技支撑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等方面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出台或调整相关政策措施时,主动向科研院所、高校、科技人才等问计问策。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众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主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布决策草案、决策背景、依据和起草说明等信息,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积极反馈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理由。
3.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力度。认真落实《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完善政策解读制度机制,对出台的科技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丰富解读形式,统筹运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收、好执行。
4.升级完善“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全面梳理公布惠企利民政策要点,配套开展“场景式”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体准确适用政策。依托全省统一的“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互动渠道,主动推动热点政策问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
(二)推进执行公开
5.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对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要将工作推进情况向社会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主动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管理公开
6.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9月底前,要将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部门正式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要同步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
7.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扩大政府文件公开的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
8.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厅门户网站集中展示“两张清单”,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方便公众获取监督。以推进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制度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切实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四)推进服务公开
9.做好政务服务监管信息公开。落实省有关政务服务信息公开要求,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进科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以“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实现科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对“全省通办”事项编制公开办事指南和审查要点,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办理。进一步畅通政务服务有关热线,确保企业诉求限时回应、及时解决。
(五)推进结果公开
10.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依法公开科技统计数据,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科技支撑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等方面的科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开。
11.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要在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文公开。本厅牵头办理的建议提案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纳入公开范围。
12.做好财政信息公开。落实省有关财政信息公开要求,细化预决算相关报表,持续推进部门项目绩效公开全覆盖。
13.做好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公开。积极转载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按规定推进疫情防控科研攻关有关信息公开,在科技活动周及相关科普宣传活动中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减少聚会、做好个人防护,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围绕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实施
14.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优化政务公开流程,严格公开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15. 2021年6月底前,根据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对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进行集中修订,持续推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
16.推进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公开。持续指导企事业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贵州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4〕44号)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公开水平。
17.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公开、服务意识。要按时按要求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利
三、围绕政民互动深化政务公开,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六)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
18.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遵守依申请公开答复期限,统一答复口径,采用标准文本,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用好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丰富完善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库。
19.要妥善应对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注重每个工作环节证据的收集、固定,进一步重视并做好应诉工作。
(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0.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特别是涉及厅重大政策、工作部署、公信力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各相关处室是回应主体,要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
21.要加强政务舆情回应的及时性,咨询类信件应在2至3个工作日给予回复;意见、建议和投诉类信件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给予回复,对需要调查核实而不能当即回复的,应在2至3个工作日给予受理告知,15个工作日办理结束。
22.要提高政务舆情回应针对性权威性,避免转载无关信息代替政府自身回应,重大政务舆情回应要实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商业网站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加强对回应政务舆情所作承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维护政府公信力。
23.根据《省政府“在线访谈”纳入省直目标绩效考核细化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省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访谈,主动衔接,及时提交访谈材料、图片,按时完成访谈。坚持把访谈质量放在第一位,访谈主题和内容要贴近公众需求,回应社会关切,不追求“高大全”。
四、围绕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24.巩固拓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推进全省融合监管平台、政务多媒体智能生产平台、场景时搜索平台建设,加大全省统一移动应用、统一移动管理等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办站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
25. 加强“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贵州省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公开平台内容建设,牢牢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监督、互动等需求,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公开服务,确保公众查得到、看得懂、用得上。
26.加强对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提升建设运维水平。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监管,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强化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提升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情况要及时录入“贵州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
27.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畅通媒体沟通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公开平台的作用。全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1场,负责同志每半年出席1场。至少自主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吹风会)4场,重要政策出台、突发事件或热点敏感问题发生,及时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稿或接受媒体采访。
五、围绕抓落实,强化指导监督
28.要依法规范开展政务公开专项考核,改进工作方式,加强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要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做好经费保障,抓好推进落实,配套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工作要点及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超期未完成或进度滞后的要立即着手整改。
29.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AB 岗”制度,政务公开人员发生变动,要第一时间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保持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要设置过渡期,“老同志”要做好“传帮带”,“新同志”要尽快胜任岗位要求。年内至少开展 1 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