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报送2021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120号)有关要求,贵州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对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进行部署,积极组织贵州科学院、贵州省农业科学院、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等48家研究开发机构和等高等院校开展本单位2021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报告填报。在此基础上,梳理形成了贵州省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2021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科技成果转化总体进展和成效
2021年,贵州省48家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共签署科技成果转化合同2733项,同比增长26.12%,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55906.12万元,同比增长16.77%,签订合同数前三位的单位分别为贵州医科大学、贵州大学和贵州师范大学,分别占合同总数的31.06%、20.53%和8.31%;签订合同金额前三位的单位分别为贵州大学、贵州医科大学和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分别占合同总金额的31.84%、14.41%和10.99%,48家单位平均每项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为20.46万元。
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现金和股权收入13864.78万元,同比增长307.11%,奖励个人部分所占比例为54.78%、单位留存部分为45.22%,其中奖励给研发与转化主要贡献人员的现金和股权所占比例为52.09%。
二、科技成果转化特色做法
(一)瞄准行业卡脖子技术,研发并转让高价值专利权和生产技术工艺
贵州大学立足解决PVC行业卡脖子技术难点,与陕西北元集团化工有限公司、贵州大龙银星汞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产学研合作,三方共计投入6800万元研发经费,对低汞触媒制备技术进行攻关。所申请的“一种合成氯乙烯用的低汞触媒”专利,打破了西方国家对我国PVC行业发展的限制,学校获得专利转让费200万元,该专利技术在行业中得到广泛运用,解决了我国PVC行业无催化剂可用的窘境,贵州大龙银星汞业有限责任公司应用该专利技术,使产品在贵州、湖北、河北、安徽、内蒙古、青海、陕西等多家大型化工企业得到推广应用,国内市场份额超65%,新增产值22.9亿元。该技术为推动我国化学工业技术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贵州医科大学大力推动化学药仿创技术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在化学仿创药、原料药领域的技术成果产业化,学校与贵州中森医药有限公司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协议,学校以“二氢吲哚-3-乙酸衍生物、其制备方法以及在药物中的应用”等3个发明专利及系列知识产权,作价3400万元入股贵州中森医药公司,持股40%,并将股权的80%奖励给科研团队;贵州中森医药公司投资人以现金方式出资5100万元,持股60%,双方合作成立集生产研发一体的医药企业,项目选址在贵阳市化学原料药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用地200亩,总投资3.2亿元。全面建成后,预计实现年产值约8亿元,新增税收约3000万元,可提供就业岗位约200人。
(二)创新农业合作新模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科技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贵州省油料研究所以“科研院所+企业+农户”模式,与贵州金瑞、贵州金农、贵州龙缘盛豆、六枝和味园等种业公司,以及豆制品加工企业、市(州)农业部门合作,推广黔油系列油菜品种、黔豆系列大豆品种、黔花生品种以及“经果林套种大豆技术”、“油菜机耕分厢定量直播栽培技术”等,示范种植面积3.4万余亩,推广应用100万余亩,累计增收4200万元。
贵州省旱粮(高粱)研究所历时10年,从热带种质资源中选育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骨干玉米自交系,自交系育成后组配了17个杂交组合,成果转让收益500万元,在我国西南地区累计推广面积约5000万亩,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贵州省蚕业研究所(贵州省辣椒研究所)与贵州蚕辣缘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美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科泰金福肥业有限公司、贵州威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选派科技人员5名到企业兼职服务,目前已在铜仁市印江县、安顺市织金县等地试验示范1000余亩新品种辣椒,示范推广效果较好。
(三)充分发掘矿产资源优势,提高资源综合化利用率,为矿产资源规划和管理提供科学决策
贵州理工学院和宇原建材集团合作,企业每年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池支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用于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研发团队充分利用贵州磷矿资源丰富的优势,研发出“降碱固钠”和“屏蔽剂”两大核心技术,催生了固化赤泥-改性磷石膏矿山充填采矿、赤泥路用、赤泥废渣胶凝材料应用等三大应用技术,已与清镇广铝、中铝环保节能集团公司、贵州华锦铝业达成应用示范意向。磷石膏绿色建材获得贵州省新型墙材认证,并已应用于部分住宅、学校的建设项目,贵州都安高速全程使用。磷石膏干挂外墙板已远销内蒙古、河北等地区。赤泥、磷石膏资源化协同利用处理技术被国家发改委列为第五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技术成果的运用将大大缓解环境压力,降低建筑成本。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与贵州芭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技术合作,共建磷化工技术创新平台,研发设计了两步铵解法分离胶磷矿中的钙和镁,制备出工业级硝酸钙和碳酸镁,并富集磷精矿产品,技术路线取得较大突破。该项技术正在开展2000吨/年磷精矿中式试验,中试成功后,即可实现首期投产30万吨/年磷精矿,预期可为企业新增产值16.8亿元。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开辟了新型化学选矿技术路线,实现了矿产资源的高效利用。
由贵州省地质调查院牵头承担,汇集贵州省煤田地质局、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贵州总队等数十家地勘单位和百余名专家参与完成的《中国矿产地质志·贵州卷》,全面总结了贵州省矿产地质工作成果及区域成矿规律,为新时期找矿工作提供科学理论支撑。
三、2021年配套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述评
2021年11月,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十九次会议对《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进行了修订,将条例第四十八条“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后,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奖励或者报酬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批评;逾期未改正的,禁止其在3年内承担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中的“予以通报批评”删除。
为推动全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高新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贵州省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黔科领发〔2021〕1号),明确要加快建设省技术转移中心,构建“1+N”技术转移体系,加速创新资源导入、集聚、匹配、交易、转化。加强技术供需信息发布与推送,广泛开展线上线下技术供需对接活动。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关键和中坚作用,加快建设特色科技强省,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科技创新之路,加强科技创新的规划设计,贵州省科技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贵州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黔科通〔2021〕51号),明确了贵州将在构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新技术体系、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等6个方面进行系统谋划与重点突破。
为推动工业大突破,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贵州省科技厅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工业领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工作指引(试行)》(黔科通〔2021〕37号),选择以工业领域科技成果为试点,以研制实用化、商品化的产品为目标,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在贵州落地转化和产业化,并对科技成果转化前的技术成熟度及转化后的技术状态予以明确。
四、其他总结内容
一是以项目化的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聚焦十大工业产业、十二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贵州省科技厅立项支持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项目183项,立项经费7056万元。立项支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成果转化类项目14个,立项经费1283万元。二是以创新券的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遵循企业需求导向,以企业自身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创新难题为本,改革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方式,采取普惠方式向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全年发放科技创新券72项,发券金额1749.1万元,兑现科技创新券497万元。三是引进先进科技成果来黔转化应用。推动与南方科技大学联合共建贵州绿色产业技术研究院,积极引进省外高校科技成果落地贵州。贵州省科技厅与航天科技相关企业签订了《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合作框架协议》,废弃物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技术在纳雍县、施秉县等地推广应用。以高新区为载体,引进“基于无线互联技术的密闭空间通信定位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高性能铝合金及制品制造关键技术研发应用”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实施产业化。四是以市场化的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项目,以市场化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五、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政策环节。一是政策缺位。科技成果转化面临市场失灵。对标广东、安徽的做法,我们需要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加强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天使投资,并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二是政策落实。现行的成果转化政策与组织人事、审计等相关政策衔接不够,政策把握不准,部分高校院所存在顾虑,不敢执行,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落实效果受到一定影响。
(二)体系环节。一是部门协同。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跨部门、跨领域、跨专业协同合作。创新主体很难自行完成科技成果的推广、价值评估、与企业对接等工作。涉及新业态的煤炭地下气化等新技术成果尤其如此。二是平台建设。贵州省创业孵化载体数量偏少,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43家,其中国家级仅9家。创业导师人数、创投资金、毕业企业数等指标在全国排名靠后。
(三)供给环节。契合市场需求的高质量成果不多。高校院所研发活动与市场实际需求容易脱节,科技成果“求新不求用”的情况仍然存在。有些比较好的成果技术成熟度不够,还处于实验室阶段,尚需中试熟化,企业对科技成果“接不住、用不了”。
(四)资本环节。从东部发达地区科技创新模式看,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最后一公里”需要以资本为驱动,目前,省内投融资资源不多,尤其是风险投资、天使投资机构不多,对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转化支撑不足。
建议:
一是推动出台细化、可操作的政策措施。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国有无形资产,目前部分单位是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缺乏“量身定制”的管理规范。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细化、可操作的配套政策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优化、职务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安全和科技伦理管理等进行明确,使科技成果转化的全流程有章可循,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是持续推进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技术经纪人培养。职务发明人多数专门从事科研、教学工作,对于市场营销、产业发展了解不深,加上管理体制约束,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亟需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和专职人员,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力度,特别是促进东、西部技术转移机构的交流合作、信息共享,加强对高层次技术经纪人的培养。
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对接协调。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理解不一致。有的部门认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能在企业兼职,有的认为科研干部领取国家工资待遇,可以到企业兼职但不能兼薪,使得很多中层干部不愿领办创办科技企业,制约了这类专家型领导领衔开展成果转化工作。建议从国家层面解决政策不相融、不一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