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成果转化总体进展和成效
2022年,贵州省48家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共签署科技成果转化合同2671项,同比下降2.27%,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 67912.18万元,同比增长21.48%,签订合同数前三位的单位分别为贵州医科大学、贵州大学和贵州师范大学,分别占合同总数的32.01%、20.40%和9.32%;签订合同金额前三位的单位分别为贵州大学、贵州医科大学和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分别占合同总金额的30.89%、13.79%和9.0%,48家单位平均每项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为25.43万元。
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现金和股权收入18162.43万元,同比增长31.0%,奖励个人部分所占比例为48.66%、单位留存部分为51.34%,其中奖励给研发与转化主要贡献人员的现金和股权所占比例为48.01%。
二、科技成果转化特色做法
(一)聚焦关键技术攻关,助力产业效能提升
贵州大学科研团队历时4年,研发出一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水硫酸钙制备关键技术”,该技术以1920万元转让给贵州立方微晶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转化,技术突破了磷石膏需经高温煅烧才能制备出无水硫酸钙的技术瓶颈,使湿法磷酸生产中氟的回收率由50%左右提高到80%以上,大幅提升磷矿伴生氟资源的回收率,对战略资源氟的化学增储及氟资源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贵州立方微晶科技有限公司正在与相关企业协商共同转化应用“无水硫酸钙制备关键技术”,合作建设年产20万吨无水硫酸钙装置,并力争在2023年建成示范装置。
六盘水师范学院针对煤矿开采的瓦斯排空和无法利用的问题,研发了国内领先的甲烷绝热催化氧化技术,填补了国内智能热电联供系统市场空白,拥有包括材料、反应器、系统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并将成果以120万元的价格实施转让。
(二)聚焦中药资源挖掘利用,助力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
贵州师范大学科研团队历时5年,投入190万元,以贵州特色药食同源资源为基础,在传统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结合现代技术及市场需求,开发出一种对化学性肝损伤具有较好保护和治疗作用的产品,可提高贵州优势中药材资源附加值,该产品知识产权以200万元的价格向贵州本土企业实施转让,丰富了贵州省大健康产品,研究过程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并扎根贵州,为贵州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贵州中医药大学对槲蕨根茎繁殖技术进行系统研究,建立了相应的根茎繁殖技术体系,有效提高了繁殖效率,成活率达80%以上,为解决槲蕨人工栽培缺乏种苗的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科研团队将发明专利“一种提高槲蕨根茎繁殖率的方法”以1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贵州兴创大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聚焦工业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贵州理工学院积极参与国家、省特色产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托贵州省轻金属材料制备技术重点实验室、贵州省绿色过程工业技术人才基地等创新平台,围绕铝、镁、钛、锂、钙、钾及其化合物新材料研究,组建有色金属标准研制团队,团队制定的《镁锂合金锂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镁及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砷含量的测定ICP-AES法》和《镁及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铬含量的测定ICP-AES法》等标准,已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50万元资助。预计到“十四五”末,由贵州省主导和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将突破10个,国际标准的制定将助推贵州产品走向全球,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2022年配套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述评
(一)为全面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大力实施“科技入黔”,科技部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科技入黔”推动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国科办区〔2022〕87号),明确支持贵州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科技成果评价、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改革试点任务,构建国家科技计划实施场景和成果转化部省协同联动机制。支持贵州完善东西部科技合作长效机制,积极构建“东部研发+贵州制造”“东部成果+贵州转化”合作模式。
(二)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了《贵州省科技创新实施纲要(2021—2035年)》(黔党发〔2022〕14号),明确加快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成覆盖全省的技术交易市场。为推动科技创新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内在要求和关键支撑,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黔党发〔2022〕15号),明确建立健全激励政策体系,支持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对用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资,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
(三)为进一步健全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黔科通〔2022〕43号),明确分领域(行业)推进制定技术成熟度标准,以技术成熟度评价科技成果的实用化程度;完善科技成果的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资产评估等市场定价机制。
(四)为积极引导、支持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开发区及产业园区开展服务企业工作,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在贵安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行开展科技专员服务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黔科通〔2022〕22号),明确科技专员指导、参与企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以签订技术合同的方式,向企业转移科技成果,形成“科技专员+技术转移+企业”的成果转化模式。
四、其他总结内容
一是以项目化的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聚焦重点领域,立项支持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项目133项,立项经费6534.5万元。立项支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成果转化类项目27个,经费1998万元。二是以创新券的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采取普惠方式向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全年发放科技创新券61项,发券金额1241.6万元,兑现科技创新券229万元。三是遴选重点成果推广实施。从高校院所遴选出“贵州山地特色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中低品位磷矿新型选矿技术”等“十项技术”面向全省推广应用,并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方式予以立项支持,支持经费共计6353万元。
五、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政策环节。一是政策缺位,科技成果转化面临市场失灵。对标广东、安徽的做法,需要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加强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天使投资,并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二是政策落实,现行的成果转化政策与组织人事、审计等相关政策衔接不够,由于政策把握不准,部分高校院所存在顾虑,不敢执行,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落实受到一定影响。
(二)体系环节。一是部门协同,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跨部门、跨领域、跨专业协同合作。创新主体很难自行完成科技成果的推广、价值评估、与企业对接等工作。涉及新业态的煤炭地下气化等新技术成果尤其如此。二是平台建设,贵州省创业孵化载体数量偏少,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48家,其中国家级仅12家。创业导师人数、创投资金、毕业企业数等指标在全国排名靠后。
(三)供给环节。契合市场需求的高质量成果不多,高校院所研发活动与市场实际需求容易脱节,科技成果“求新不求用”的情况仍然存在。有些比较好的成果技术成熟度不够,还处于实验室阶段,尚需中试熟化,企业对科技成果“接不住、用不了”。
(四)资本环节。从东部发达地区科技创新模式看,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最后一公里”需要以资本为驱动,目前,省内投融资资源不多,尤其是风险投资、天使投资机构不多,对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转化支撑不足。
建议:
一是建议从国家层面优化技术市场布局。在西部省份布局建立全国性技术交易网络节点,链接各类技术交易市场,形成互联互通的全国技术交易网络,进一步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在西部地区有效实施。推动东部地区的技术转移机构到西部地区建立分支机构。
二是建议逐步扩大赋权改革规模。2023年3月,科技部组织召开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推进会,从部分地区、单位分享的经验看,赋权改革在路径和制度保障上都已具备一定实践基础,建议逐步扩大赋权改革试点单位范围,在现有试点单位基础上,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提升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推动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
三是建议加强部门之间的对接协调。国家、省出台了系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措施,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理解不一致。特别是针对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型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薪问题目前还存在分歧。建议从国家层面解决政策不相融、不一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