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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6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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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Z000001/2016-02541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文  号: 是否有效:
成文日期: 2016-06-30
名  称: 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6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黔科提复字﹝2016﹞28号                    

陈凌华委员:
  您在贵州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的提案《关于支持遵义打造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我厅高度重视高新区建设工作,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服务好各市(州)申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遵义市人民政府4月7日向省人民政府呈报了《关于请求设立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省人民政府已转科技厅牵头办理。省科技厅于4月22日会同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对遵义市申报省级高新区事宜进行了研究,并赴遵义实地考察评审。其间与遵义市进行了多次沟通对接,指导红花岗经开区按程序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关于全国开发区审核目录公告修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我厅参加了贵州分会场,会后,我厅及时召集各市州科技局和红花岗经开区的有关负责同志开会,传达国家发改委会议精神,并与遵义经开区有关同志商议进一步完善申报省级高新区材料的具体工作,并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现省人民政府已批复遵义依托红花岗经济开发区申报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关于红花岗经开区扩区调区,根据省商务厅意见,现省人民政府批复的遵义高新区和红花岗经开区的规划范围大部分重叠,鉴于目前正面临国家发改委正在开展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先确保进入目录,待国家发改委清理整顿完开发区后,再请红花岗经济开发区按照《贵州省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的审批原则和程序》(黔商发【2011】65号)要求,准备相关文件再行扩区。
  对于推动省级高新区建设以及申建国家级高新区,我省有专门的推进协调机制。对全省高新区的建设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均给予高度关注和积极支持。下一步,我厅将积极指导和支持批复后的省级遵义高新区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平台搭建、科技人才培养等工作,促进区内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发展,为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断夯实基础、积累条件,争取早日成功申建国家级高新区。
  谢谢您对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的关心。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6月30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赵阳;联系电话:0851-85829721,15885000914)         
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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