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Z000001/2016-02544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16-06-30 | ||
名 称: | 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6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黔科提复字﹝2016﹞33号
辜康乐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助推我省精准脱贫》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对科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提案对于我省农村信息化发展用过程中诸多问题的分析到位,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建议,具有可操作性。结合我厅具体职能,经研究回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由省科技厅牵头、相关部门联合,以贵州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全省农村信息化建设,在提升农村信息化建设与服务能力,满足贫困山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信息需求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2013年,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直25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贵州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领导小组,示范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贵州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通过科技部、中组部、工信部联合组织的专家论证,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到各成员单位实施。《实施方案》提出了实施示范省建设的“133”工程,即构建农村信息化1个省级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农村信息化3大支撑体系、开展农村信息化3个应用示范工程。各成员单位把示范省建设纳入本单位工作目标计划,集中力量支持示范省建设。
目前,通过信息化示范省建设:1.建成省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平台整合了农村远程教育、农经网、科特派之家、“万村千乡”网页、农业园区、乡村旅游等数据资源,数据总量达8000万条;建立了大宗农产品交易、市场行情监测、农产品电子商务等11个应用服务系统,实现“一站式”登录访问;建成“三农”呼叫服务中心,统一调度全省科技特派员开展线上线下科技服务,为农民提供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年均接入电话1万余次。依托综合服务平台,为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提供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服务产品。
2.完善农村信息化3大支撑体系。一是完善农村信息传输通道。结合我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讯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5年底,全省行政村100%通宽带,自然村100%通电话,提前两年实现“小康讯”行动计划目标。二是健全农村信息咨询服务队伍。成立贵州省农村信息化专家顾问组,组建了全省农业技术专家服务队伍,其中省级100名、市县级1000名。发展和培养各类专兼职基层信息员30000余名。三是升级基层信息服务站点。现有农村党员干部远教站点26000多个,覆盖100%的乡镇和行政村,进一步丰富远教站点的功能,更新3000个站点的设备,在全省主要特色产业核心区建成村级农民多功能信息服务站102个,在部分乡村建立了一批大数据村域经济服务社。
3.实施农村信息化3个应用示范工程。一是开展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建成中国农高网、“淘黔宝”等农特产品电商平台,主营地标、绿色有机无公害等特色农产品。建成一批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培训电商人员1302人次。发展6000余家电商企业,组织5000余个农产品上网销售,截至2015年底实现交易16.2亿元。二是开展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信息服务。建成贵州省农业园区管理系统,加载信息150万余条,已在全省326个农业园区推广使用,为农业园区管理、企业经营、产品销售等提供精细化信息服务。搭建了农业园区网上体验平台,网民可进入园区进行全景观光游览和购买园区产品。开展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搭建了设施农业物联网应用系统,在息烽县、乌当区、雷山县等5个县(区)蔬菜、花卉、水果基地建设了160个设施农业物联网大棚示范点。 三是开展乡村旅游信息服务。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建成集网站、APP、微信“三位一体”的乡村旅游自助服务系统,为游客提供乡村游、住、行、购、娱等方面的服务。目前已上线景点367个,农家乐食宿点2300余个。联合腾讯公司,实施“互联网+乡村”智慧平台建设,助推乡村旅游转型发展。
下一步将根据委员的建议,以示范省建设为契机,新增2200个行政村通宽带、1100个自然村通电话,实现全省“村通”两个百分百的目标任务。 启动省级综合服务平台运营。以现有平台为基础,围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服务,构建“贵州省大数据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开放衔接来自不同方面的推动农村经济建设的力量,接入农村金融、电子商务、农技服务、便民服务等业务,开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服务,形成基于“互联网+”的农村现代综合服务体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多方共建共享的合作机制和市场化运营机制。 建设大数据村域经济服务社。在全省推动建设大数据村域经济服务社8000个。村委会以现有设备、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等资源为基础,参与创建服务社。服务社为村民提供金融服务、电商服务、农技服务等,并采集生产生活相关数据。服务社通过承担购买服务获得一定收益,通过代理代办等业务实现经营收入,还可作为合伙人参与平台运营商分红。通过服务社服务,促进农民节支增收,并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6月30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辅宏璞;联系电话:0851-85816043)
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农委,省供销社,省通信管理局。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