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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09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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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2430411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文  号: 黔科提复字〔2023〕49号 是否有效:
成文日期: 2023-07-25
名  称: 省科技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096号提案的答复

魏雄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也是我省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明确政协提案办理的领衔厅领导、具体办理处室及相关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学习研究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建议》,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建立省委抓科技工作的统一领导体制”的建议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将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研究审议国家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统筹解决科技领域战略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和重大科研项目,统筹布局国家实验室等战略科技力量,统筹协调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等。中央科技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责由重组后的科技部整体承担。省级层面的机构改革,省科技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相应职能。

二、关于“尽快研究出台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的建议

一是关于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明确“财政资金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制定转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制度”“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净收益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大部分高校院所均制定有成果转化收益分配配套政策,2022年,省科技厅选取填报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的46家单位作为调查样本(其中高校19所,科研院所27家),收集梳理各单位落实成果收益分配政策情况,并进行了研究分析。19所高校中,制定配套政策占比达94%;27家科研院所制定配套政策占比达92%。

二是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贵州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黔科领发〔2019〕2号)明确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通过到企业挂职、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以及离岗创业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探索建立技术股与现金股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鼓励转制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按有关规定以“技术股+现金股”组合形式持有股权,与孵化企业发展捆绑在一起,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和成功率。2019年以来,遵义市农科院在“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制度”方面,大胆探索“试点示范技术股与现金股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初,省科技厅印发了《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通知》,提出“增强用人单位人事薪酬制度的激励导向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科技型企业要对承担重大科技任务、成效突出的科技人员和团队,在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定、晋职晋级、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实施青年科技人才计划,省属高等学校和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资助青年科技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等系列措施。

三是关于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进一步健全我省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黔科通〔2022〕43号),明确包括构建科技成果评价分类指标体系、强化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等内容,选择在贵州大学、贵州医科大学、贵州科学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成果分类评价改革试点。

三、关于“加大粤港澳大湾区对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的建议

一是推动建立新型研发机构。2022年,省政府与南方科技大学签订合作协议,联合共建贵州绿色技术产业研究院,省科技厅作为该研究院主办单位,积极推动研究院设立,2022年12月30日,研究院正式挂牌运行。目前研究院正在全国范围内遴选清洁能源、燃料电池、新材料、碳治理等领域的项目进行储备,并完成与先进碳捕集及利用技术、中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及核心材料及设备研发等5个优质项目的合作协议签订,推动优质成果在我省转化应用。二是持续加强东西部科技合作。今年3月,省科技厅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深圳华为总部签署了科技创新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华为在信息通信、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优势,双方将在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人工智能孵化服务平台建设、农业智能化管理示范、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为贵州加快建设特色科技强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4月,省科技厅组织黔东南州科技局、贵阳农投集团等单位赴广州参加粤黔东西部协作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与来自广东省农科院、广东省科学院12位专家进行深入沟通交流,旨在进一步推进两省农业科技创新深度合作。

四、关于“加快整合省内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议

一是对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优化调整。2020年,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评估,拟对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52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纳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序列,待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出台后进行认定。二是对全省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进行优化调整。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对省级以上的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开展现场考察,编制了《贵州省创新创业机构(部分)建设运营情况调研工作报告》。结合考察情况,对孵化平台布局进行优化,目前,5家众创空间已不再纳入省级平台管理。

五、关于“加快全省在重点实验室的数量和质量上的突破”的建议

一是抓好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和全国重点实验室申建工作。省科技厅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安排,组织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召开专题会,学习传达重组方案及相关要求,并组织赴省外学习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经验及运行管理机制。多次赴科技部对接,了解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最新动态,汇报贵州省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和组建方案。在整合现有创新资源基础上,向科技部推荐贵州大学牵头申建绿色农药全国重点实验室,贵州梅岭电源有限公司牵头申建特种化学电源全国重点实验室,目前,两家实验室已成功获批建设。中低品位磷矿及其共伴生资源高效利用、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省部共建药用植物功效与利用3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即将参与重组。二是启动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今年5月,省科技厅再次启动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发布《贵州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指南》,明确2023年将在航空发动机、煤炭流态化开采、智慧勘查、微生物组、新能源电池材料等方向按“数量服从质量”原则组建贵州省重点实验室。鼓励现有相关领域贵州省重点实验室通过整合参与组建,集中资源力量培育全国重点实验室。

六、关于“加大支持高新企业创新的力度”的建议

一是全力培育科技型企业梯队。2022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18家,首次突破2000家;协同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全年完成8批次1455家企业评价,按照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产品、科技人员占比大于60%、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成果超过5项、研发投入强度高于6%等标准,遴选出13家企业向科技部火炬中心推荐为“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预备名单。二是遴选独角兽、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十年百企千人”培育对象。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独角兽培育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和“十年百企千亿”企业的培育目标,建立了独角兽培育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库,着力推动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全省共入库独角兽培育企业19家,入库隐形冠军培育企业37家。三是着力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扶持计划,对经核实的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增量进行分类奖补,2022年,对226家规上工业企业奖补2.595亿元,支持其开展新产品研发,以财政资金与政策杠杆撬动企业研发投入。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持续深化科技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科技管理职能转变,督促抓好《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通知》(中办发〔2022〕51号)的贯彻落实,推动实施“科技入黔”,加强东西部科技合作;建强科技创新平台,实现高价值成果的有效供给;全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疏解我省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的现实堵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023年6月30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周阳,联系方式:0851-8581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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