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959960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
文 号: | 黔科提复字〔2024〕100号 | 是否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4-07-17 | ||
名 称: | 省科技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7号提案的答复 |
池永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科研人员非学术事务、提高科研效率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科研助理制度的建议
一是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2〕11号)明确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目前,省科技厅已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申报模块中嵌入科研财务助理要求,所有科技项目均要求配置科研财务助理。二是鼓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省教育厅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鼓励各高校积极开展科研助理招聘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0日,各高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2840个,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2692人,在减轻科研人员的非学术负担、专注科学研究发挥重要作用。目前《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正在修订,修订草案提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企业等应当为符合条件的科学技术人员提供开展科研工作所需的科研助理等基本条件,保障科研活动顺利开展”,拟通过立法进一步落实科研助理制度。
二、关于建立统一的贵州省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议
一是建立科技综合业务智能管理服务系统。为实现省市县科技业务一体化管理,形成全省统一的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提升我省科技管理政务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减少科研人员提供各种材料和凭证的工作量,省科技厅正推进实施“贵州科技大脑”前期项目“贵州省域‘一网通办’科技综合业务智能管理服务系统建设项目”,目标是建成省域“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的科技综合业务智能管理服务系统。该项目投入使用后,预计可实现省市县三级科技业务一体化管理,各市(州)、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及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可以不必再为科技管理工作建设相关信息系统,现有信息系统也可以逐步吸收。目前科技综合业务智能管理服务系统已进入试运行阶段,省科技厅下步将积极推进系统建设,加快科研信息融通共享。二是建立完善人事人才信息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子系统。2020年以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立了人事人才信息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子系统,实现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全流程、全地域、全系列线上评审,极大地提高了职称申报评审效率,提升了评审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和质量。目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正在开展职称系统的升级改造,探索搭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数字业绩库并动态维护管理,并与我省相关部门科研数据信息系统联通和共享,提高申报人业绩的规范性、有效性。
三、关于发挥科研人员技术顾问及咨询专家作用的建议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省科技厅建设了“贵州省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经公开征集、单位推荐以及与其他省份、省外知名科研院所进行资源共享等方式,已入库省内外专家3万余名。省科技厅根据专家各自擅长的领域,邀请其参与全省科技战略咨询、项目评审、项目验收、平台认定、科技奖励、人才评价、绩效评估、科学普及等活动,为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此外,我们还在《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提出“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技战略决策咨询机制,推进高水平科技智库建设,为政府科技战略决策提供服务”,保障科技战略咨询制度的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在继续完善专家库并发挥好专家库作用基础上,建设我省科技战略咨询制度,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围绕贵州重大需求开展战略研究,提出准确、前瞻、及时的建议,充分发挥科研人员和专家学者智力集成优势,以科学咨询服务贵州科学决策,以科学决策引领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开展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的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提出“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选择部分电子票据接收、入账、归档处理工作量比较大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纳入电子入账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范围,推动科研经费报销数字化、无纸化”。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尚不满足“电子票据接收、入账、归档处理工作量比较大”的条件,暂无科研单位纳入国家试点,也尚未开展省级试点。目前,省科技厅在贵州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和贵州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项目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权,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制,进一步简化报销审批流程,切实为科研人员减负。下一步,我们将在条件成熟后探索开展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并在总结“包干制”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范围,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度。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艾立燎;联系电话:0851-8586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