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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9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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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765025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文  号: 是否有效:
成文日期: 2026-07-09
名  称: 省科技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92号提案的答复

王忠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黔西南州基础科学研究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基础研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组织省内外高水平专家,对黔西南州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依托单位进行预评审和指导;组织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专题培训等建议,对于提升黔西南地区基础研究能力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现就您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科技厅帮助协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申报依托单位时对黔西南州给予倾斜支持”的建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认定、账号申请批准严格按照基金委统一管理办法、资质审核标准执行,全国统一准入条件与审批流程,针对各地各单位无差异化审核权限。近期国家基金委印发《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通告》,明确申请注册条件:“申请单位需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活动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科研人才建设培养能力”。“具备一定的基础研究能力,申请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应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基础研究项目且项目成果(基础研究论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发明专利等)产出良好”。我厅按照注册申请的基本条件进行分析,黔西南州除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外,其余各科研单位基础研究能力普遍偏弱,具体体现在省级基础研究项目立项数量较少,2025年仅有4家科研单位获批6项基础研究项目,2026年5家单位获批7项基础研究项目。若想申请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资格,下步还需继续提升科研人才建设培养能力,争取获批立项更多省级基础研究项目。

二、关于“省科技厅帮助协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对黔西南州给予倾斜支持”的建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同行评议、择优资助的基本原则,项目立项严格执行统一标准,没有向某省或某地区倾斜的事例。近年来,为加强我省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我厅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省级基础研究计划的资助方式,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目前省级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由一般和重点两类,扩展为青年引导、面上、重点、重大、人才团队托举、联合六类,超过90%的项目可由科研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去年以来,为提升省内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申报国家基金项目能力,我厅多次召开专题会推进部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邀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为科研人员撰写申请书答疑解惑。

近期,我厅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基础研究计划2026-2027年联合基金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拟与市州省属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等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省级基础研究联合基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助力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夯实科研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厅将继续充分吸纳您的建议,持续加强国家和省级基础研究相关政策的宣传,加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培训辅导。一是聚焦市州尤其是黔西南州加强基础研究能力提升的迫切需求,强化调研指导,帮助相关科研单位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二是积极引进和培育基础研究青年力量,不断提升区域基础研究科研能力。三是与黔西南州具备条件的高校、企业建立省级联合基金,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基础研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6年6月29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陈婷婷;联系电话:0851-8581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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