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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2012年度贵州省“科技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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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 (州)科技局、有关新闻单位:
    为更好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全省科技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新闻工作者加强科技新闻宣传报道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科技新闻宣传报道的质量和水平,更好的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氛围,促进创新文化建设与发展,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贵州省科技厅决定与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共同开展2010—2012年度贵州省“科技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家的科技政策为指引,对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有一定的指导和促进作用,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与影响的新闻宣传报道(刊出和播出)稿件。报道内容包括:贵州科技发展的成效与亮点,重要科技举措与重大科技活动,科技创新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科技服务民生,科技新发现、新发明,科技发展前瞻,科普活动、科技工作中的先进人物与典型等。
    参评新闻作品体裁可以是消息、言论、通讯、科技特写、采访札记以及科普文章等。消息作品每条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4分钟以内);评论作品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15分钟以内);通讯作品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新闻专题时长限制在30分钟以内)。超长新闻作品特别推荐需总编辑、台长或市(州、地)负责人签字。
     二、评奖时限和范围
    凡我省新闻工作者和其他人员于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地(市)级以上报刊或电视台、电台、国家批准有新闻发布权的网络媒体刊播的科技新闻作品。
    三、评选原则
    评选办公室本着坚持标准、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撤销奖励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保证评选质量,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客观、公正地进行评选。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要求
    所有参评作品均需填报《参评作品推荐表》(见附件),每人限报3篇(以第一作者为准):科技新闻工作者向所在单位申请,填写作品推荐表并加盖公章后报评选办公室;其他人员向当地科技局申报,由科技局写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完成作品推荐表汇总后上报评选办公室。市、州科技局接通知后,组织好本市、州及各县(市、区)参评作品的汇总上报工作。
    推荐和申报的科技新闻,报纸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广播录音、电视视频须复制成适合DVD机播放的光盘,音频、视频文件均需附纸质版和电子版的作品完整文字稿并注明播映时间。
    (二)申报流程
    实体材料报送阶段:实体材料于2013年10月18日——10月28日期间报送省科技好新闻评选办公室:
    (1)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用A4复印纸: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3套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1份《作品推荐表》和1份作品(报纸作品要求是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播电视作品请报送完整文字稿并注明播映时间)。报纸请附1份刊登参评作品的完整报纸版面。
    (2)每件参评作品须将电子版刻录成光盘上报。
    ①所有作品文稿电子版请用WORD格式(作品请不要用图片转换或扫描格式保存,文件内不必附图片)。标题字体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小标题为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12号宋体。推荐表内填报文字为12号宋体。
    ②广播作品请同时复制成CD盘,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
    ③电视作品请把完整节目复制成DVD光盘(要求能在DVD机上播放),建议刻录在DVD-R盘上,刻录时要求采用MPEG2的视频编码格式,并取消防盗版保护,能在六区(中国区)播放,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
    ④寄送外包装须注明“2010-2012年度科技好新闻参评作品”,报送人联系方式。实体材料审核通过后,作品完成报名。
    五、评选时间和评选方案另行通知。
    咨询:
    联系人:郭丹   5812745    

    联系人:潘冬   6825480    
    报送:
    联系人:祝瑶   6825480    
    联系人:王玉   6825480   
    地址:贵阳市樱花巷20号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邮编:550004
    邮箱:
453913820@qq.com

附件:2010—2012年度贵州省“科技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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