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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贵州省全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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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现组织开展2025年贵州省全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布局方向

具体到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中下载查看。

二、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3。

三、申报方式、程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通过管理系统无纸化网上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获取申报身份

未注册账号的单位或个人,需登录管理系统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身份注册。已注册使用账号的须核实更新基本信息,尤其是单位名称、银行账户、个人年龄职称等涉及项目申报条件的信息。申报过程中添加参与人和参与单位采取实名邀请制。

2.填报组建方案

以平台负责人作为申请人,通过管理系统填报组建方案,并上传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依托单位,涉密内容不得在网上申报。由多家单位联合共建的,由第一单位申报。原则上一家企业只能牵头建设全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其中一个平台(产值10亿级以上的企业除外)。

3.依托单位审核

各依托单位负责对申报平台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对平台的仪器设备、科研场地、科研成果、固定研究人员等进行审核,杜绝交叉重复,审核无误后,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并在线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

4.归口管理部门系统推荐

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省管国有大型企业可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其他企事业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推荐至省科技厅。中央在黔单位由在黔一级单位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单位为中央在黔一级单位的,由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推荐。

5.形式审查

(1)推荐结束后,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予以受理。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通过管理系统向依托单位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对信息填写失误和不完整、缺失附件材料等情况导致形式审查未通过的,允许补正一次。补正后仍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2)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各平台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管理系统向省科技厅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次数不得超过一次,逾期未提出复审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3)各平台申报材料审查贯穿推荐、评审、批复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本通知申建条件和要求,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受理、取消评审和撤销资格等处理。

(三)申报时间

申报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5日9:00至7月25日17:30,其中,6月12日9:00开放系统填报;申请人网上填报提交建设方案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17:30;归口管理部门推荐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17:30,届时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推荐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填写、提交和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1.申报截止日前,申请人、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组建方案,修改组建方案相关内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按照上述申报程序和要求进行在线审核及推荐。申报截止日后,不得更改组建方案及附件材料的任何内容。

2.省科技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

五、咨询电话

1.管理系统技术咨询。省科技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0851-85817379。

2.受理咨询。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0851-86987256。

3.业务咨询。全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0851-85817332;省野外观测研究站:0851-85814574。

附件:1.贵州省全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及要求.docx  

          2. 贵州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及要求.docx

          3.贵州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条件及要求.docx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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