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府办法〔2022〕32号)《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4〕27号)要求,贵州省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执行期限即将到期,需对该专项资金实施期绩效进行整体评价,主要涉及2024—2025年度通过贵州省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对象
2024-2025年度贵州省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
二、绩效评价方式
结合工作需要,我厅将于2026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抽取一定比例科技项目开展现场绩效评价,采取资料查阅、现场核实等方式进行,具体评价时间和评价事宜由省科技评估中心另行电话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接到现场评价通知后3天内,根据资料清单(见附件)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三、绩效评价具体要求
(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及时根据要求准备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对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响应情况,将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后续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
附件:2024—2025年度贵州省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场绩效评价资料清单.docx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3月17日
(联系人:余龙海 杜金凤;联系电话:15286020743、15186960593、0851-8413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