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科通〔2022〕28号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科协,省有关部门,各科普基地:
科技活动周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组织群众性科技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年,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开局之年。为加快推进科技规划政策扎实落地,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开展科学普及惠民活动,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69号)文件精神,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决定2022年继续举办全省科技活动周。为切实做好科技活动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主题及主要内容
(一)时间
2022年5月21-28日。
(二)主题
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
(三)主要内容
1.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广泛宣传各项科技规划和政策。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为积极推动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颁布实施20周年的《科普法》对于推动我省科普事业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广泛宣传《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对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开展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十四五”我省科技创新规划等科技规划的政策宣传,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规划政策顺利实施,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技规划政策落实的工作格局。持续深入宣传国发2号文件精神和我省推动工作落实的行动举措,激励和动员全省各族人民积极践行“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新时代贵州精神,努力开创贵州高质量发展新的“黄金十年”。
2.聚焦我省重大战略,重点宣传科技创新成果。积极利用科普方式,围绕我省“四新”主攻“四化”目标任务,聚焦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广泛宣传农村科技、数字技术、“双碳”、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科技创新取得的系列重大成果,加强科技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树立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创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科普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支撑作用。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开展科技为民服务系列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通过开展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惠民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科普服务活动。广泛组织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大力培育青少年尊崇科学的人生价值观,激发青少年热衷科学探索的兴趣,培养青少年投身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远大志向。
二、活动安排
(一)主场启动仪式
全省科技活动周拟采用线上和线下结合方式启动,邀请省领导出席,组织有关部门、科学家、学生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启动仪式具体形式视疫情情况确定)
(二)展览活动
展览活动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宣传《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广泛宣传各项科技规划和政策;聚焦重大战略,重点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广泛宣传科技创新取得的系列重大成果,加强科技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线下展览活动视疫情情况确定)
(三)系列活动
全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组织一批特色鲜明的重大示范活动:1.全国科普微视频贵州省优秀作品推荐;2.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贵州省作品推荐;3.科研机构、大学和科普基地开放活动;4.全国科普讲解员大赛贵州省预选赛;5.贵州省第六届科学实验展演汇演选拔赛;6.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系列活动之“科技服务团”乡村服务活动;7.科技专家进校园知识宣讲活动。
有关部门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展“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 “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军营)”等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部队举办军营开放等活动。请各市(州)同步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技节”等具有区域优势和特点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方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紧扣主题,精心组织,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宣传党中央关于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部署、推进科技强国和特色科技强省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科协组织要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公众实际需求,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办出特色。
(二)注重线上,加强宣传
各市(州)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相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各地方要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广泛采取直播、微视频、微动漫等方式开展线上活动,积极打造“永不落幕”的科技活动周。要突出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
各地方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我省疫情防控政策,周密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合理控制各类活动规模,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如届时疫情形势严峻,不适宜组织实体展览、线下活动,将推迟科技活动周举办时间,待疫情形势好转后再行组织。
四、资料收集
(一)活动资料收集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省各有关单位填写附件1至附件5备案表,于5月6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外国专家处(科技人才处)。
(二)做好工作总结
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方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6月15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情况统计表(附件6)、影像资料、媒体报道等资料(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打包报送省科技厅外国专家处(科技人才处)。各市(州)科技活动开展情况,由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科协组织形成总结材料统一报送。
五、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外国专家处(科技人才处)
联系人:陈百操
电话:13765144108
邮箱:106801634 @qq.com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科学路16号
2.省委宣传部宣教处
联系人:田实龙
电话:18188087389
3.省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刘兵
电话:18008500721
附件4: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系列活动之“科技服务团”乡村服务活动线下展示项目备案表.doc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